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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活动非商业活动场地申请须知

作者:校团委 编辑:校团委 时间:2018-12-04 浏览量:

学生活动非商业活动场地申请须知

一、使用规则
1.申请单位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官网-机构设置-机关部处-校团委页面中常用文件下载处下载非商业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。按实际情况填写,并让所在部门主管老师签字并盖章。
2.前往双中心A209将申请表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审核。老师批准后签字并盖章。
3.携带申请表至行政楼一楼保卫处,后勤管理处签字盖章。


二、申请注意事项
1.申请单位:各学院分团委及校团委下属学生组织(含学生社团)。
2.学院团委学生组织应由学院党总支盖章,校团委学生组织应由相应分管老师签字盖章。
3.盖完所有部门的鲜章后,此表一式四份,校团委、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。
4.申请单位有责任保持申请场地的整洁,并在活动结束后需清理活动场地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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