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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第二活动中心申请须知

作者:校团委 编辑:校团委 时间:2018-12-04 浏览量:

学生第二活动中心申请须知

一、借用规则
1.申请单位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官网-机构设置-机关部处-校团委页面中常用文件下载处下载学生第二活动中心申请表。按实际情况填写,并让所在部门主管老师签字并盖章。
2.前往双中心A209将申请表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由老师审核盖章,告知办公室值班同学使用时间。并在办公室领取安全责任书签字、盖章。
3.将借用场地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登记在申请表中。
4.如需使用中控请告知值班同学,确认是否可以使用。
5.申请学生第二活动中心需提前一周前往办公室(双中心A209)办理,不接受当周申请。
6.学生第二活动中心不可办理长期申请。

二、使用注意事项
1.使用场地期间禁止在场地墙上、桌椅上粘贴任何物品。
2.使用后复原场地所有物品,请勿留下垃圾。
3.如申请第二学生活动中心,校团委办公室需保留申请表及安全责任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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